Tuesday, July 04, 2006

不清不楚的性暴力報道

7月3日蘋果日報A23版頭條「性暴力受害人變疑犯」,報道一名少女指一年前向警方報案被朋友強姦時,遭警員以粗口對待,並引導她說自己出於自願,結果令她「告唔到個衰人」。

但為甚麼會「告唔到個衰人」呢?是警方沒有作出起訴?抑或是已作出起訴但因證據不足令被告無罪釋放?另外,如果事主真的受警方蓄意誤導,她有沒有向警監會等組織投訴過呢?對這些重要資料,報道竟通通沒有說明﹗

事實上,少女是由志願組織「風雨蘭」安排見記者的,而報道的重點,似乎亦集中在「風雨蘭」﹕


‧(該少女說﹕)「點解我自己去警署就有咁對待?之前有風雨蘭幫手就唔係咁。」

在報道中,蘋果並沒有提供風雨蘭的背景資料。根據明報報道,「風雨蘭」去年底被政府終止撥款,最近批評政府沒有按它的建議,增聘社工提供「一站式」服務。

而所謂「一站式」服務,即是由「專門處理性暴力個案」的社工,一直陪著受害人往警署、醫院等地方,以免受害人在過程中受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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