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4, 2006

女記者不知為什麼坐監

蘋果日報6月13日標題為「《紐約時報》女記者寧坐監不供出線人」的文章:

  • 《紐約時報》女記者米勒(Judith Miller)去年在「特工門」事件中,為了堅守保護消息來源,寧願坐牢也不肯供出誰人非法洩露中央情報局(CIA)特工身份,她去年七月被判蔑視法庭罪成,判入獄18個月。米勒被監禁近三個月後,獲消息來源許可不用再保密,才決定向法庭作供,獲釋出獄。《紐約時報》隨即公開,米勒的消息來源是當時副總統切尼的幕僚長利比。
  • 至於有份報道CIA特工身份的《時代》周刊記者庫珀(Matthew Cooper),則在去年中獲消息來源同意,供出是白宮副幕僚長羅夫向他披露有關消息,而聯邦法例規定不能洩露CIA 特工身份。

事實是利比早於米勒被判入獄前差不多一年已許可米勒供出自己是她的消息來源, 她的作為在很多人眼中反而是毫無原則的表現。

消息來源許可也應該只限於法庭作供用, 米勒和庫珀向公眾公開利比(Lewis "Scooter" Libby)和羅夫(Karl Rove)為消息來源其實很有問題, 整件事唯一有原則的記者是最先透露普萊姆為中情局工作的Robert Novak, 他也同樣得到消息來源許可向法庭作供, 但到目前仍然沒有向公眾公開消息來源是誰。

(有關詳情可參閱本網4月8日的評論布殊沒有洩什麼密, 特工門也不是醜聞)

6月15日補充: 檢察官菲茨杰拉德(Patrick Fitzgerald)正式通知羅夫他不會被起訴

8月28日補充: 首先披露普萊姆為中情局工作的是前國務院官員Richard Armi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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