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09, 2006

二手煙, 公眾健康, 個人自由

最近英國上議院經濟事務委員會發表了一份報告, 其中指全面禁煙並沒有充分理由, 因為沒有證據指二手煙對公眾健康有影響, 反指立法禁煙時應該注意科學證據和法例對個人自由的影響。

而British Medical Journal於1960-1998間在加州對10萬人進行研究並於2003年發表了這份報告, 結論是二手煙和吸煙有關的死亡率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

  • Conclusions: The results do not support a causal relation between environmental tobacco smoke and tobacco related mortality, although they do not rule out a small effect.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exposure to environmental tobacco smoke and coronary heart disease and lung cancer may be considerably weaker than generally believed.

但本港立法會議員在禁煙一事不但沒有從科學證據和個人自由方面考慮, 其中部份議員的立場更是極端, 室內禁煙還未實施, 議員鄭家富和陳偉業便急不及待提出要在巴士及小巴站禁煙。

6月14日補充: 禁煙只是開始, 如果認為這樣的運動只限於禁煙的話便大錯, 禁煙勝利只會令這些狂熱分子把同樣手法用於其他侵犯個人自由的運動上。

6月29日補充: 這文章對一些有名的二手煙研究作分析, 包括以上提到的研究, 指出就算是在很多人吸煙的室內場所, 二手煙的影響大約等同於每小時吸0.004支煙。

2 comments:

小女生 said...

即使如此,倫敦於今年的七月所有地方亦全面禁煙了

yellowcow said...

但我認同報告所說, 全面禁煙政策是個disproportionate respo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