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6月1日社論「若借醜聞發達 應停發綜援」,強烈批評「巴士亞叔」向傳媒索價做訪問,更促請社會福利署調查「亞叔」的財務狀況‥‥
事實上,事情發展到現在,「巴士亞叔事件」實際上已是一宗娛樂新聞,「亞叔」亦擺明以明星自居,要酬勞才做訪問﹔明報居然真的把事件當成是一宗「醜聞」,又不倫不類地與98年「陳健康事件」相提並論,其躁狂程度與「亞叔」不遑多讓﹗
最莫名其妙的是,明報一邊痛斥「亞叔」收錢才做訪問的行為,另一邊卻繼續大事炒作事件,除社論外,有關「亞叔」的報道共有四篇之多,恰恰反映「亞叔」的確擁有「新聞價值」去跟傳媒討價還價﹗
本網相關評論﹕見義而「不勇為」 法律也幫不了
Friday, June 02, 2006
明報的躁狂
Posted by yellowcow at 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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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同意x100%. 新聞炒作可悲, 但更可悲的是因妒成恨, 二百步笑百步, 你做不到也不要互踩行家吧! 明報、東方太陽, 文人的風骨往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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