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03, 2006

減污染報道﹕只計效益,不問成本﹗

3月2日經濟日報A4版的頭條「港倘減1成污染 賺回16億」的報道中,引述加州大學一項研究指,若果香港減少1成污染,可以減少100名港人死亡,住院人數減少2670人,合共經濟效益達2.08億美元,約16億港元。

能「賺回」16億當然是好事,但要知道是否有「賺」,當然先是要知減少污染1成的成本是多少,是不是?但一如所料,整篇報道完全沒有提及成本方面的計算﹗

事實上,同一報道指「港府自97至05年已付出42億公帑改善空氣質素」,但「03或05年的全年(廢氣)排放量都超過安全標準,未如政府所言的明顯改善」,所以有理由相信要再減少一成污染的成本,將會超過42億元,遠高於之前所說的16億元效益,此尚未計及有關監管規則為私人企業帶來的額外支出。

由此看來,如果減少污染的經濟效益真的只有16億,這盤數很有可能是「蝕」,而不是「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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