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3月5日報導「調查訪問80名戒賭者一生輸247萬」指根據錫安社會服務處所作的調查:
- 一個賭徒一年造成的總社會代價超過二十萬,以香港現有三十六萬多賭徒計算,香港一年即要負擔逾八百億
首先報導完全沒有提到二十萬這什麼「社會代價」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而「三十六萬多賭徒」相信是包括了平常有參與賭博活動的人, 不全是所謂的病態賭徒, 把「社會代價」算到他們身上是否合理?
根據這份理工大學為政府於2002年造的調查, 香港成年人口中只有不足2%「有可能已成為病態賭徒」, 如以6百萬成年人口計, 可能有12萬病態賭徒。
賭博與否是個人的選擇, 后果自負也是大部份人認同的道理, 為此反賭人士唯有創造出「社會代價」這概念來把賭博這個人行為變成所有人的問題, 這和反吸煙人士的手法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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