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07, 2006

明報社評堅持「有意義」

10月7日多份報章均有報道,譽滿全球的經濟學家佛利民,在華爾街日報撰文批評特首曾蔭權放棄「積極不干預」政策。

對「公信第一」的明報來說,佛利民的言論顯然是「不知好歹」,因該報在9月12日的社評早已表明再爭論有關問題「已經沒有意義」(可參考本網之前的評論)了。

明報的記者今天雖亦「隨波逐流」報道了佛利民那些「沒有意義」的批評﹔可幸的是,明報的社評能堅守原則,只選擇「有意義」的新聞來評論。

今天,明報社評所評論的,是藝人沈殿霞在醫院病房被偷拍的新聞。

補充﹕明報已在10月9日的社評就佛利民的文章作出回應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黃牛堅守斷章取義真有意義!(可參考此網之前評論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