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5, 2006

民粹再次戰勝了自由

民粹主義恐怖之處,是一羣人打著「公眾利益」旗號,鼓吹強行立法剝奪另一羣人的自由,期間否定了一切理性和寬容的討論,而傳媒為了「政治正確」,通常又會在旁搖旗吶喊。這種情況,在最近的禁煙運動上表露無遺。

吸煙危害健康,yellowcow贊成政府提醒市民吸煙可能引起的害處,亦贊成公眾場所分隔吸煙與非吸煙區﹔不過,這次禁煙運動所標榜的主要理據,卻不是「吸煙危害健康」,而是「二手煙危害健康」,問題是後者從來沒有嚴格的科學論據支持,主要目的只在於挑起不吸煙者對吸煙者的厭惡和憎恨,從而營造龐大的民粹情緒。

事實上,帶起「二手煙有毒」的始作俑者,是美國環保局(EPA)93年一份報告﹕但此報告在科學上充滿漏洞,其將調查的可信賴區間(confidence interval),由一般科學上接受的百分之95,調低至百分之90,更曾被北卡羅來納州法官William Osteen批評為「不誠實地選擇一小撮研究來支持EPA一早認定的結論」。

另外,對不利的科學論證,反吸煙人士卻視而不見。例如,英國專業醫學刊物British Medical Journal在03年公布一項為期長達38年的研究,結果就顯示「二手煙與吸煙相關的死亡,兩者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可參考本網之前評論)

事實上,生活上任何物料,我們都可以發現大量所謂「致癌物質」。例如,苯并芘(benzopyrene) ─ 一種二手煙所包含的主要致癌物質,有研究就指一塊一磅的炭燒牛扒,所含的苯并芘就相等於300枝香煙﹔另有研究則指,廟宇內香火釋出的苯并芘,更是二手煙的五倍。由此可見,類似的論據,同樣可以成為禁燒香燭、木炭的理據,但難道就因此連人們到黃大仙拜神、到燒烤樂園燒烤的自由也要剝奪了嗎?

禁煙條例已正式通過,推動禁煙的人,極速地將原本只針對室內場所的條例,伸延至公園、巴士站以至海灘等空曠地方,當政府稍為提出兩年後會研究是否讓商戶選擇設立吸煙房時,民粹的傳媒和政客,馬上抹黑是特首「買選票」的陰謀,期間完全不容許理性和寬容的討論﹗

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當德國科學家發現吸煙和肺癌有關連,納粹德國便曾進行了歷來第一次最大規模的反吸煙運動,目的和現在的倒有點相似,就是要德國人犠牲個人自由,以達到「潔淨」整體日耳曼民族的目標。今天,對那些充滿「大家長」心態的狂熱分子來說,禁煙的勝利將只會是個開始,他們會繼續在不同領域上,利用非理性的民粹情緒,推動各式各樣的運動,表面上說是「為了您好」,實質上卻是在逐步蠶食著個人自由的空間﹗

10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重點不在有沒有害,而在吸煙者的自由會使非吸煙者失去自由。
不吸二手煙,難道不也是應有的自由嗎?

Anonymous said...

如果可以隨意對住對面臺個細路噴煙是為自由的話,這種自由應該有被放棄的必要
即使不說健康的問題,這種影響他人的行為沒需要禁止嗎?
簡單來說,就是對非吸煙人士來說,二手煙就算「有益健康」都會一樣令人討厭!

Anonymous said...

在這世界上,令人「討厭」的東西多的是﹕

- 一個不拜神的人,去到黃大仙等廟宇,可能會認為那裏的「二手煙」很「討厭」

- 一個端莊的女人,在茶餐廳裏,看見隔籬的麻甩佬看咸書,也可能覺得那麻甩佬的「自由應該有被放棄的必要」

- 一個西裝友,在巴士上聽見前面的乘客講粗口,他可能會問﹕「難道不是應該有不聽粗口的自由嗎?」

恰巧,這三個人都有財力、時間,去做各式各樣的「調查」,「證明了」裝香拜神、看咸書和講粗口,都是「害己害人」的東西,於是發動輿論,最終成功令政府立法將之全都禁了。

Yellowcow很清楚,也很慶幸,自己並不是以上那三種人。

Anonymous said...

在這世界上,令人「喜愛」的東西多的是﹕

- 一個不環保的人,去到黃大仙等廟宇,可能會認為那裏的「上達天堂的煙」很「神聖」,也希望能隨煙早登極樂

- 一個經濟的牛,看見隔籬的民粹享受大自然,認為這樣成本太大,也可能覺得那民粹享受大自然「喜愛應該有被放棄的必要」

- 一個博客網友,在報上看見環保人士常常見報,報刊也喜愛報導環問時事,他可能會問﹕「難道不是應該有不要看到環保人士出風頭的自由嗎?」

恰巧,這三個人都有財力、時間,去做各式各樣的「引貼網文」,「證明了」裝香神聖、享受大自然是浪費,環保都是「出風頭」的東西,於是發動網上輿論,最終成功以反環保聞名了。

牛屎清楚,以上那三種人是滿肚歪理。

Anonymous said...

明明在說自由,卻說成是討厭。
對二手煙不討厭,不代表一定要吸。

最好笑就是個結論,甚麼有財力,時間等等。
二分法,非吸煙的就有財力,有時間,吸煙的就沒有,歪理。

只保護吸煙人士的自由,根本就不是自由。
這才是真真正正蠶食著別人自由的空間

Anonymous said...

早知黃牛的歪理會去到二手煙這兒...

無言

Anonymous said...

證明二手煙有害的科學報道,近十幾廿年,豈止百份? yellowcow 唯獨某一份咸豐年前既報告,大家應該睇清楚呢點。

二手煙有害與否,一直有所爭論,我沒足夠既數據去判斷,只係要指出,唔應該俾yellowcow引一兩份報告拋窒,睇呢到既文章個樣做得好似好多理據,但其實頂多一個對事實既另一種詮譯,談不上踢爆。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ssive_smoking

Anonymous said...

同意閣下所說的「二手煙有害與否,一直有所爭論」,但在一面倒的民粹風潮鼓動之下,禁煙法案卻在未有理性討論之下,極速地擴大至公園、海灘等空曠地方,這是民粹主義厲害/恐怖之處。

二手煙真是「毒」到連海風也吹不散?還是只是有些人心底裏不喜歡它的氣味便因而鼓吹立法禁它?這是個應該撫心自問的問題。

Yellowcow不致於自大到相信就憑這個blog就可以「拋窒」到人。這裏說的,是一些有事實根據,但因「政治不正確」,通常被傳媒視而不見、錯誤,或不予報道的東西。

Anonymous said...

你講得岩,真係上支香都有害,我個就好反對上香,我贊成立法,你問我點解唔禁,你又點解唔下立法會?

呢個世界既政治,如果真係可以用一份報告計得清楚,就唔駛咁煩,夠有報告話吸大麻,冇吸煙咁毒添,偏偏好多國家禁大麻唔禁煙,不過呢d就係社會共識。

你唔可以淨係講自由,你唔係一個孤島,大家都討論同妥協,仲有呢世界的確係唔完美,但如果講:「拿!其他野都有害,點解淨係禁呢野」咁係唔合邏輯,正如「美國可以有核武,北韓點解唔可以?」一樣。

不過我相信,上香遲早都會禁。

Anonymous said...

先談一點理論: 這個是Issah Berlin的積極自由(Positive Freedon)與消極自由(Negatvie Freedon)的衝突: 積極自由主張盡量擴充一個人的自由, 在法律上盡量不主動限制人的活動; 而消極自由主張盡量減少他人(包括政府)干預或侵擾別人的自由. 目前為止, 絕大部份歐美國家的憲法均以"消極自由"的概念構成的, 原因是以往以積極自由為主的憲法, 不是構成過度放任的自由主義, 就是構成過度干預的極權主義.

簡單來說, 用積極自由套入吸煙問題時, 我們會說"我們有自由吸煙", 而"消極自由"的支持者會說: 我們有不受煙民擾騷的自由". 但是, 考慮到法律未曾禁止過吸煙的關係, 煙民仍然有足夠的自由選擇在私人場所吸煙, 但非煙民卻不能避免不在公眾場所出沒, 所以亦不能避免吸入二手煙, 他們的"不吸入二手煙的自由"受干擾, 有違"消極自由"的原則.

同樣原則, 其實亦適用於噪音管制條例(公眾場所不可產生過量噪音, 但錄音室等隔音場所不限), 甚至醉酒駕駛(你有自由飲酒, 但不可以因為醉酒而危害他人生存的自由).

無疑, 即使不論二手煙是否致命, 我們仍然肯定有很多人因為種種原因而不喜歡吸二手煙(可能是鼻敏感之類), 所以, 引用"消極自由"原則, 政府有足夠理據禁止煙民在公眾場所吸煙, 而且, 這不是環保或醫學問題, 而是單純的法律和政治哲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