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13, 2006

明報繼續在「特工門」事件上誤導讀者

明報7月3日專訊「追查反恐真相 歐美傳媒頻被控」指西方政府為了「阻嚇傳媒追查真相,屢用司法手段向傳媒施壓,」但文章又再次錯誤的用了所謂「特工門」事件作為例子:

  • 至於美國「特工門案」到目前仍在調查。前外交官威爾遜於03年撰文指布殊有關伊拉克發展核武的指控失實,事後有指白宮為報復,泄露威爾遜妻子的特工身分。《紐約時報》米勒是其中一名獲告知普拉姆身分的記者,事件引發要求記者公開消息來源身分,惹來爭議,米勒其後拒絕妥協不出庭作證被判入獄。

不厭其煩再說一遍, 威爾遜妻子普萊姆至少當時已經不是特工有多年, 而她是否曾是特工也沒有明確的證據, 而她在整件事上有很重要的參與, 事實是因為她的大力推薦中情局才決定派威爾遜到尼日爾調查伊拉克買鈾一事, 記者後來在調查中發現這事, 透露(不是泄露)這事的人根本沒有當這是什麼秘密。

最先透露普萊姆為中情局工作的記者Robert Novak最近也因和他有關的調查已經結束, 而公開澄清白宮當時非為報復而披露普萊姆的工作 。

整件事根本不涉及任何非法或不道德行為, 但當初是《紐約時報》等報紙連同民主黨大力要求政府設立特別法庭調查這事, 希望可制造出另一個「水門事件」, 令布殊或其他白宮高層下台, 結果特別法庭是成立了, 但反而連累到自己的記者入獄, 現在竟又指摘政府用「司法手段向傳媒施壓」可說是沿承了傳媒一向永不認錯的作風。

而現在真正是有人泄露了反恐機密(秘密監控全球國際銀行匯款紀錄), 《紐約時報》等卻反對進行調查, 為什麼?

本地報章對事件的最新發展一直沒有再作跟進, 但當初卻是大造文章, 相信將來仍會繼續在這事上誤導讀者。

本網相關評論: 布殊沒有洩什麼密, 特工門也不是醜聞, 女記者不知為什麼坐監

7月17日補充: 普萊姆和其夫威爾遜周四向提出訴訟控告副總統切尼等人, 很大原因是他們準備出書, 需要事件繼續在傳媒曝光。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其實你點找咁多料返黎,可否分享一下心得?

yellowcow said...

所有料基本上都是這網上的oversea links上找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