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5, 2006

「馬拉松」意外﹕沒有惹起國際關注,也不是罪﹗

2月15日經濟日報一篇報道標題「跑手不治 揭馬拉松5宗罪」,指「事件再度惹起國際關注香港的空氣污染情況」,又指主辦機構為了「谷人數」,濫收參賽者。

幾天以來,國際傳媒並沒有大肆報道這新聞,而這篇報道本身,亦沒有引述任何國際人士來評論意外,只引述了中大呼吸系主管、醫學會會長、一名沒有姓名的「環保署高官」和一名馬拉松跑手「強哥」。單看這個「陣容」,我實在看不出這件事如何引起「國際關注」﹗

最離奇是指馬拉松主辦單位犯了包括為谷人數未限參賽資格,及無警告污染礙健康等「五宗罪」。香港馬拉松真的為了谷人數而濫收參賽者嗎?首先,這次馬拉松事實上也是一項慈善活動,即使主辦單位有這意圖,「谷人」去做善事也是罪嗎?

其次,正如報道中「強哥」所說,波士頓是唯一要求參賽者要提出認可證書的馬拉松,但波士頓馬拉松是全球歷史最悠久的周年馬拉松賽事,香港馬拉松真的也需要有如此嚴格要求嗎? 如提升參賽要求,又有否考慮到參賽人數會下降,因而會影響慈善收益呢?(波士頓馬拉松去年參賽人數約二萬人,而周日香港馬拉松參賽者則超過3萬)

其實,運動的意義本身就是刺激的,所以必然帶有一定風險,一出事便指罵別人有罪,這又是不是一個成熟的人應有的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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